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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如何披露

应收票据如何披露

应收票据财务报告中的披露应遵循以下规则:

1. 分类披露 :

应收票据应按照银行承兑(Banker\'s Acceptance)和商业承兑(Commercial Acceptance)的类别进行披露。

2. 已贴现票据的处理 :

如果期末存在已贴现但未承兑的票据,企业应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应收票据,贷记短期借款。

即使进行了这样的会计处理,已贴现票据的信息也应作为应收票据的一部分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3. 额外披露 :

如果票据背书结算涉及的金额较大,企业可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补充披露本期内以票据背书方式结算的采购款和销售款的累计金额。

4. 贴现现金流处理 :

不贴现时,持有至到期再进行承兑,其现金流入通常可认定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

贴现时,实务中对于将其向银行贴现取得现金流量的分类存在不同观点,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何分类和披露。

请根据这些规则在财务报告中适当披露应收票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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